我国的《公司法》关于上市是怎么定义的?挂牌条件是什么?
2023-05-16 15:38:02 来源:巴中在线
一、
挂牌和上市的区别
我国的《公司法》关于上市是这么定义的:
上市公司是指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交易所是场内市场,也就是说,不在场内市场上交易的股份公司只能叫做挂牌公司。
由此,一切在场外市场(包括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上挂牌的公司,都不能叫做“上市公司”,而只能叫做“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是指:注册地在境内、股票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相对;是公众公司的一类。
挂牌条件是:
1、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有健全的公司组织结构。
3、登记托管的股份比例不低于可代办转让股份的50%。
4、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我国,上市分为中国公司在境内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或B股)、中国公司直接到香港或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如过期在香港上市的H股,中国各省市、中央机关在香港注册的窗口企业在香港上市的红筹股),以及中国公司简介通过海外设立的离岸公司并以该离岸公司的名义在境外证券交易所“红筹上市”三种方式。其他的,股份公司在场外市场挂牌的就都不叫上市了,只能叫挂牌。
二、
什么是新三板上市
一板市场通常是指主板市场(含中小板),二板市场则是指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而言,有业界人士将场外市场称为三板市场。三板市场的发展包括老三板市场(以下简称“老三板”)和新三板市场(以下简称“新三板”)两个阶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则是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产生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新三板挂牌,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
新三板挂牌企业是上市公司吗
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不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而新三板是独立于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全国性企业股权交易场所,不是上市公司的交易地点。